张家界:擦亮名片景色新
红网时刻张家界1月19日讯(通讯员 韦佳 陈青林)元旦前夕,穿行于张家界市中心城区、大小景点,迎面而来的,是游客和市民们微笑的脸。
“我终于可以安心做生意了。”文化影视基地的经营者很高兴。
“没有欺客宰客,也没有黑车黑导。三天的旅游,一辈子的美好回忆。”来自广东的自驾游客玩得很舒心。
“城里的治安比过去好了,以前经常有‘二流子’乱窜,现在很少见了。”土生土长的市民很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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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声音”,是大家谈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时的反馈。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必须坚守政治担当,切实发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力军作用,让张家界旅游‘金字招牌’擦得更亮。”
这个“声音”,是张家界市检察人谈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时的决心和担当。
三年来,张家界市检察机关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净化旅游市场秩序,还人民朗朗乾坤。如同张家界的山,天地间那一抹检察蓝始终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围歼:把黑恶势力连根拔起
桑植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场。(资料图)
时间回溯到2007年,承载着众多期待的文化影视基地项目如火如荼地建设。因投资方和建筑方资金紧缺,他们分别陷入 “套路贷”深渊,最终卷入以刘某、黄某、王某军、王某林等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精心设置的陷阱,项目被迫停工。
2018年,“1.1亿元的文化影视基地被当地黑恶势力长期强占”的信访案件交办至当地,公安机关迅速成立了“4.16”专案组并对该案立案侦查,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挂牌督办。
“4.16”影视城系列案由三个案件组成,涉案人员达17人,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统筹调配办案力量,指定由桑植县检察院和武陵源区检察院办理。张家界市检察机关第一时间组建专案组提前介入,全程、实时引导侦查,搜集固定证据。通过严审细查,向公安机关提出法律意见50余条,发出万余字的引导侦查提纲,涉及侦查事项70余条,经过仔细甄别事实、反复论证证据,成功追诉王某林等人犯骗取贷款罪并获法院有罪判决。刘某、黄某、王某军、王某林及其团伙成员17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10年并处40至300万不等罚金,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返还被害人。
该案判决后,张家界市检察机关对该案的执行进行同步监督。2019年4月20日,桑植县法院将追缴的王某军等人因强迫交易非法占有的文化影视基地10号、30号、33号门面成功返还给投资商,该案从立案执行到门面返还仅用了18天时间。
三年来,张家界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02件327人,提起公诉53件390人,审查起诉涉恶案件“保护伞”类案件6件7人,提前介入20件,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25人,纠正遗漏同案犯8人。审查起诉邢某某等7人涉恶系列案中,通过法律教育,被告人从无一认罪转变为全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判决后无一人上诉;全国扫黑办、省扫黑办、省检察院挂牌督查的曾某等40人涉黑案、全市首起涉黑案覃甲、覃乙等43人涉黑案、刘某等17人涉恶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涉黑恶案件均已终审。
清淤:检察建议促行业清源
以高质量检察建议促相关部门清淤固本。(资料图)
“我们办理涉黑恶案件,不仅要把案件办成铁案,还要关注案件背后的问题,以高质量检察建议促相关部门清淤固本,促社会治理长效常治。”张家界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覃遵福说。
邬某等11人涉恶犯罪团伙案,是张家界市首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主犯邬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11名被告人均当庭服判息诉,取得了良好效果。
永定区人民检察院在积极提前介入、高效完成审查起诉的同时,聚焦治乱清源,针对城区酒吧、KTV等娱乐场所成了黑恶势力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的“法外之地”,分别向区公安分局、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发出了检察建议书。
永定区公安分局在收到相关检察建议后,对娱乐场所监管不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到位、队伍建设不完善三方面问题,迅速进行整改,对辖区内酒店旅馆、歌舞洗浴等娱乐场所进行大清查,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3人,打击处理3人,整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场所29家,并部署开展了“守纪律正警风强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
永定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娱乐场所违法行为警示记录系统、经营活动信用监管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并监督娱乐场所建立巡查制度。组织文化旅游执法机构通过日常检查、错时检查、夜查和“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的酒店旅馆、歌舞洗浴等娱乐场所进行线索摸排,全面清查文化旅游市场欺行霸市、充当“保护伞”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张家界市检察机关主动延伸检察职能,深入查找黑恶势力案件背后的动态管控、行业监管、基层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和监管漏洞,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62件,全面跟踪落实整改情况,收到回复并整改62份。
联动:合力监督彰显检察担当
“闪”速审案,固然大快人心,但法律不是儿戏,给黑恶势力定罪,不能放过一个漏网之鱼,更不是凑数越多越正义。
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是坚守“不凑数”底线的精髓所在。
2019年2月,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出台了《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制度(试行)》,加大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严格执行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通报制度,促进涉黑恶案件办理的规范化。
“因本案不具备欺压良善、为害一方的恶势力犯罪特征,不符合‘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的恶势力犯罪特征,不认为是恶势力犯罪。”2019年,慈利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高某等人开设赌场、非法拘禁一案中,认为该案达不到“恶势力”定性特征标准,经与公安部门召开沟通联系会议,达成共识,不认定为“恶势力”犯罪。2018年以来,张家界市检察机关改变公安定性35件,占受理案件的39.33%,均得到法院支持。
为规范扫黑除恶案件线索的管理,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对扫黑除恶案件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归口负责”,由扫黑办根据线索的具体情况和管辖规定,精准处置,确保“查实有结果、查否有依据、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截至目前,案件线索已全部清仓。
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为建设法治张家界、幸福张家界再立新功。(资料图)
“我们将进一步巩固专项斗争前期成果,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为建设法治张家界、幸福张家界再立新功。”张家界市检察院检察长罗树中表示,全市检察干警将继续以奔跑的姿态,奋进在荡涤黑恶的征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