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首届张家界市文明校园、文明标兵校园的通知
各区县文明委,市直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
为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化高等院校、中小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根据《张家界市文明委关于〈张家界市文明校园、文明标兵校园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张文明委〔2017〕3号)文件精神,市文明委决定开展首届文明校园、文明标兵校园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凡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能够发挥示范作用的大中专院校和各级中小学校,符合《教育部 中央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5〕7号)中规定《高校文明校园标准》《中学文明校园标准》《小学文明校园标准》,均可申报参与文明校园评选。张家界市文明校园、文明标兵校园标准见附件1。
(二)获得区县级文明校园荣誉称号的学校,方可申报参加市级文明校园评选;届期内获得省、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的学校直接授予同级文明校园、文明标兵校园荣誉称号;市直属学校可直接申报市级文明校园。申报文明标兵校园须获得同级文明校园荣誉称号。
二、评选条件及办法
按照张文明委〔2017〕3号文件执行。
三、评选名额分配
高校文明校园2个;中学文明校园20个;小学文明校园20个;中学文明标兵校园2个;小学文明标兵校园1个。见附件3。
四、评选时间
各区县文明办要从严把关,认真组织评选申报工作,于2017年6月30日前将申报表(附件2)上报市文明办(联系人,葛文敏,电话:8223496)。市文明办于8月份组织开展现场考评、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工作,初评名单经公示后,提交市文明委审定。
五、通报表彰
9月份,对评选出来的文明校园、文明标兵校园,由市委、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牌,通报表彰。
附件:1.张家界市文明校园、文明标兵校园创建标准
2.张家界市文明校园、文明标兵校园申报审批表
3. 张家界市文明校园、文明标兵校园名额分配表
张家界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7年5月25日
附件1
张家界市文明校园、文明标兵校园创建标准
一、高校文明校园标准
(一)领导班子建设好。学校领导班子注重思想政治建设,扎实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加强教师党员队伍建设,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高。学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有实效,学习制度、学习时间有保障,学校领导班子理论素养和办学治校能力强。改进工作作风,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三严三实”要求,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巩固。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断完善决策机制和议事规则。
(二)思想政治教育好。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课教学,丰富完善师生主题教育活动。普遍开展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食堂创建活动,开展志愿服务、“节粮、节水、节电”活动。组织开展读书征文活动,引导师生多读书、读好书。开展礼节礼仪教育,在重要场所和重要活动中升挂国旗、奏唱国歌,完善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礼仪规程,使礼节礼仪成为强化校园文明建设的重要方式。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做好法治宣传教育。
(三)活动阵地好。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巩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阵地。切实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日常管理,确保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加强校报、校刊、校内广播电视、宣传橱窗等建设、管理。加强网络思想文化建设和网络文明素养教育,使学生形成科学、文明、健康、守法的上网意识和习惯。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发挥宣传阵地育人功能。
(四)教师队伍好。加强师德建设,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作为教师年度及聘期考核、职务评聘晋升、晋级和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不断推动师德师风建设。严格学风建设,坚持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监督约束、查处警示并举,形成弘扬优良学风的长效机制,严格杜绝学术造假、学术腐败等行为,树立诚信为学的典范,营造健康的学术氛围,以自身诚信形象示范带动学生。
(五)校园文化好。加强对学校教育思想、办学理念、校训、校风等精神内涵的凝练和归纳,充分展示学校独特、鲜明的文化积淀与文化追求。开展各种形式的文明创建宣传引导,弘扬健康向上的文化生活。结合重要节庆日,开展党史国史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教育,营造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涵育学生文明素养的氛围。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打造一批文化活动品牌。组织体育竞赛、群众性体育活动,发挥体育的综合育人功能。
(六)校园环境好。加强校园规划和建设,做好绿化美化,实现校园山、水、园、林、路使用功能、审美功能和教育功能和谐统一,激发师生爱校热情,陶冶学生关爱自然、关爱社会、关爱他人的情操。注重校园公共场所人文景观建设,运用雕塑、书画、建筑小品等形式,提升校园文化形象。组织师生参与校园楼宇、道路、景点和公共区域的规划、建设、命名和管理,增强师生对校园环境的认同感。
二、中学文明校园标准
(一)领导班子建设好。积极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加强教师党员队伍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三会一课”等制度。完善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实行校务会议等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执政为民意识强,思想作风好,主动服务师生,建立并落实联系点、谈心及接待日等制度。义务教育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
(二)思想道德教育好。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学生从小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加强学校德育体系建设,科学设置并落实德育课程,深化学科德育研究,改革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手段,把思想道德教育融入学校教学各个环节,融入学生学习生活各个方面。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加强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文明礼仪教育。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培养学生阳光心态、健康人格。中等职业学校认真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14年修订)》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把提高职业技能和培养职业精神高度融合。
(三)活动阵地好。组织设计不同主题的校园板报、班级板报、宣传橱窗等,定期评比展示。充分利用教室走廊、墙壁、校园文化墙等载体,陶冶学生情操、美化学生心灵、启迪学生智慧。发挥校园广播站、电视台、校报校刊和团队教室、校史陈列室、荣誉室的作用,拓展育人渠道和空间。加强校园网络建设,打造学校对内对外宣传交流互动的网络平台。加强团支部、学生会活动设施与场所的建设与管理,营造特色鲜明的社团活动环境。
(四)教师队伍好。认真落实师德建设要求,扎实开展师德教育,严格师德管理,提升教师思想道德素质。定期组织师资培训,制定教师专业成长规划,不断更新教师教育观念和知识结构,提高教师教学水平。重视班主任、骨干教师的成长,注重年轻教师的培养,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形成结构合理、梯次发展的教师队伍。
(五)校园文化好。建设优良校风、教风、学风,运用校训、校史、校歌、校徽、校标等校园文化符号,激励学生爱学校、爱学习、共建校园文明。体现德育、智育、体育、美育要求,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劳动技能、志愿服务、文娱体育、中职“文明风采”竞赛等校园文化活动。积极拓展校园文化建设新载体,充分发挥网络作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校园网络文化活动。
(六)校园环境好。做好教学设施规划管理使用,校园教学、文艺、体育、科技等活动场所布局合理、整洁有序。做好校园净化绿化美化工作,自然景观、人文景观错落有致,使用功能、审美功能和教育功能和谐统一,建设美丽校园。加强安全教育,强化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秩序。深入开展环保教育和节约教育,引导师生树立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意识,培育节约资源的良好风尚。
三、小学文明校园创建标准
(一)领导班子好。积极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三会一课”等制度。完善普通小学校长负责制,实行校务会议等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执政为民意识强,思想作风好,主动服务群众,建立并落实联系点、调查研究、谈心及接待日等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
(二)思想道德教育好。生动形象地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使学生在核心价值观的沐浴下健康成长。利用重要时间节点深化“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学生从小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充分利用德育课程、升国旗仪式、少先队活动、主题班会等开展道德教育实践,形成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格局。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加强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文明礼仪教育。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培养学生阳光心态、健康人格。
(三)活动阵地好。组织设计不同主题的校园板报、班级板报、宣传橱窗等,定期评比展示。充分利用教室走廊、墙壁、校园文化墙等载体,陶冶学生情操、美化学生心灵、启迪学生智慧。发挥校园广播站、电视台、校报校刊和团队教室、校史陈列室、荣誉室的作用,拓展育人渠道和空间。加强校园网络建设,打造学校对内对外宣传交流互动的网络平台。加强少先队活动设施与场所的建设与管理,营造特色鲜明的社团活动环境。
(四)教师队伍好。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教师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完善培养培训体系,做好培养培训规划,优化队伍结构,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五)校园文化好。运用校训、校歌、校徽、校标等,通过校风、校史陈列室,激励师生爱学校、爱学习、共建校园文明。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劳动技能、科技体验、文娱体育等校园文化活动,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渗透到校园文化活动中,使孩子们在活动参与中思想感情得到熏陶、精神生活得到充实、道德境界得到升华。积极拓展校园文化建设的新载体,充分发挥网络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六)校园环境好。做好教学设施规划管理,做到教学区域、活动区域布局合理,为开展校园文化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和条件。做好校园净化绿化美化工作,实现校园环境干净整洁、优雅宜人。加强校园安全教育,健全校园安全制度和保障措施,创建平安校园。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秩序。深入开展环境教育和节约教育,积极培育人人节约资源的良好风尚。
四、各类文明标兵校园创建标准
张家界市文明标兵校园除获得市级文明校园荣誉称号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社会效益、工作实绩处全市前列,并在全省居突出位置。
(二)在文明校园创建方面,创造过对全省或全市有指导意义的经验。
附件2
张家界市文明校园申报审批表
单位名称 所在区县
邮 编 党组织负责人签名
联系电话 法人代表签名
近三年来
所获县以
上荣誉、
奖 励
工
作
情
况
简
介
工
作
情
况
简
介
区
县
文
明
委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
文
明
委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注:工作情况简介包括:1、自然概况;2、创建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详细情况另附3000字以内材料,表格和材料一式三份,审批后返回区县和本单位各一份)。
张家界市文明标兵校园申报审批表
单位名称 地 址
邮 编 党组织负责人签名
联系电话 法人代表签名
近三年来
所获县以
上荣誉、
奖 励
工
作
情
况
简
介
工
作
情
况
简
介
区 县
文明委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直主
管部门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
文
明
委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注:工作情况简介包括:1、单位基本概况;2、主要业务指标;3、创建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4、何年评为市级文明校园(详细情况另附3000字以内材料,表格和材料一式三份,审批后返回区县、市直有关单位和本单位各一份)。
附件3
张家界市文明校园、文明标兵校园名额分配表
单 位推荐名额(个)
文明校园(高校、中学、小学)文明标兵校园(中学、小学)
永 定 区11
武陵源区4
慈 利 县12
桑 植 县12
市直及驻张学校3
合 计423
张家界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