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创新案例和示范性乡村 学校少年宫的通知
关于评选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各区县文明委,市直及驻张各单位: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文明委的领导下,各地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形成了全社会重视支持未成年人工作、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为充分展示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成果,推动未成年人工作深入发展,市文明委决定评选一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创新案例和示范性乡村学校少年宫。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相关部署,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努力开创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新局面。
二、评选原则
1. 严格标准。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张发〔2011〕17号)文件精神,坚持好中选优、严把质量关,真正把那些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示范作用强、社会反响好的先进典型推荐上来。
2. 实事求是。本次评选要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先进典型的事迹真实可信、经得起检验。
3. 立足基层。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重点推荐基层单位和工作一线人员中的优秀代表,推动各地各部门更加重视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调动和激发社会各界的参与热情。
4. 重在实效。通过开展评选活动,推动各地各部门认真总结经验,深入查找问题,积极进行整改,更加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使评选过程成为推动工作的过程。
三、评选对象
1. 先进单位: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街道、社区、村镇和群众组织。
2. 先进个人: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兼职人员。
3. 创新案例: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涌现的各项创新活动。
4. 示范性乡村学校少年宫:中央、省级彩票公益金支持建设的乡村学校少年宫。
四、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
1. 领导重视。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安排,责任明确,落实到位,为未成年人办了一批好事、实事。
2. 勇于创新。认真研究解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创新方式、方法,工作有新招、实招。
3. 队伍健全。有一支责任心强、熟悉工作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专兼职队伍,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作用。
4. 成效显著。机制完善,措施有力,效果明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得到广大群众充分认可,受到未成年人广泛欢迎,走在本地区、本行业前列。
(二)先进个人
1. 事业心、责任感强。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决策部署,爱岗敬业,守土有责,自觉奉献。
2. 业务能力精湛。立足本职岗位,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出色完成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任务,在本系统、本领域有一定影响和知名度。
3. 积极开拓创新。善于把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规律,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改进创新、锐意进取,在工作中有新的突破和创造。
4. 工作成绩显著。群众公认、社会肯定、事迹突出,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三)创新案例
1. 主题突出。要符合“新”、“实”、“特”、“广”的标准,遵循未成年人认知规律,尊重未成年人主体地位,适应未成年人信息接受渠道的变化,突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主题。
2. 创意新颖。要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未成年人,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容、手段、载体等方面进行不断创新。
3. 运用广泛。要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在比较广泛的地区和系统进行推介,制定具体的措施,长时期开展,让更多的未成年人在活动中砥砺品行、陶冶情操,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四)示范性乡村学校少年宫
1. 坚持公益性原则。面向未成年人免费提供服务,不开展任何赢利性活动。
2. 工作队伍健全。实行学校校长负责制,有学校教师担任兼职辅导员,有聘请“五老”人员、先进典型、文体骨干、民间艺人等担任辅导员。
3. 设施功能完备。按照“一室多能、一室多用”的原则,高标准建设“七室一场”或“八室一场”,活动器材配套齐全。
4. 活动正常有效。常态化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等教育实践活动,有详实的活动规划、台帐。注重培养未成年人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学生参与面广泛。注重打造“一宫一品”或“一宫多品”,特色明显,成效显著。
5. 管理制度规范。有完善的乡村学校少年宫管理制度、活动计划、考核办法,安全防范管理到位。
6. 资金使用合理。有严格的资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