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入选全国医保基金监管“两试点一示范”名单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6月25日讯(记者 刘银艳 通讯员 易巧君)记者今天从省医疗保障局了解到,在国家医疗保障局日前公布的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和医保智能监控示范点(简称“两试点一示范”)名单中,湖南长沙市、张家界市、湘潭市分别入选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和医保智能监控示范点。
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工作内容,一是积极引入信息技术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商业保险机构等第三方力量,建立健全数据筛查、财务审计、病历审核等合作机制。二是构建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加强与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药监等部门协作;建立健全联合行动、“一案多查”、“一案多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统筹推进基金监管重大行动开展、重大案件查处等工作。
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内容,一是探索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路径;二是建立定点医药机构动态管理机制;三是鼓励公立医疗机构、非公立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医师、药师等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规范和自律建设;四是积极推动将欺诈骗保行为纳入当地信用管理体系,建立失信惩戒制度。
智能监控示范点工作内容是,一是针对欺诈骗保行为新特点,完善医药标准目录等基础信息标准库、临床指南等临床诊疗知识库,进一步完善不同规则库,提高智能监控的覆盖面和精准度。二是在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的地区和开展基于大数据的病种分值付费的地区,运用智能监控系统,加强对临床行为的过程监控;开展药品进销存适时管理,完善医保基金风控体系。三是建立省级集中监控系统。
据了解,该项工作总体分为试点启动、试点实施、中期评估、总结评估4个阶段,各地可侧重其中一个或几个方面进行试点。国家医保局将在2021年5月-6月组织开展对试点(示范点)工作情况的总体评估,总结提炼先进做法和成熟经验,并加以推广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