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源:严惩“土匪烟”,文明景区不容匪气横行
张家界新闻网7月28日讯 (通讯员 陈军海 )近日,由武陵源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骆伏娥(女)、粟道金、刘汉璋、雷小红涉嫌非法经营一案,被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前一审法院以犯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骆伏娥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5万元,判处粟道金、刘汉璋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雷小红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4万元。四人不服,提起上诉。
经查明,为获取不义之财,利用部分游客的虚荣心、猎奇心,拿当年湘西土匪做噱头吸引游客;张家界市民骆伏娥自2011年至2014年上半年,收购烟叶切成烟丝,委托雷小红制成无嘴白杆烟支,然后销售给武陵源区居民粟道金、刘汉璋,共计4500千克。粟、刘二人设计、印制有《乌龙山剿匪记》剧照和“土匪烟、曾经是榜爷最爱抽的烟”等字符的外包装盒,将烟支分装成盒装“土匪”烟,以每包10元左右的价格批发给他人(其他涉案人员均另案处理),向武陵源景区游客销售。至案发时已非法牟利31万余元。
武陵源区检察院长期以来树立服务旅游经济发展的理念,为旅游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对涉游案件严审细查,依法从严从快办理;通过对该案的 审查起诉发现,骆某等人的行为不仅扰乱了旅游市场秩序,“土匪烟”烟丝质量低劣,损害了广大游客的利益和身体健康,而且宣扬和倡导的是一种落后愚昧、不良 糟粕文化,与旅游景区的文明风尚极不相称,严重损害了武陵源风景名胜区的形象和声誉;决定以骆伏娥等四人涉嫌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并出庭支持公诉,同时发 出《检察建议》,要求工商、烟草相关部门加大景区巡查执法力度,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不仅有力打击了犯罪,有效规范了武陵源旅游市场秩序,而且净化消除了旅 游市场的不良文化,促进了旅游景区精神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