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湖南省文明办关于寒假期间开展净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的 通知》的通知
张文明办〔2015〕1号
张家界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湖南省文明办关于寒假期间开展净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文明办,市文明委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市文明委领导的意见,现将《湖南省文明办关于寒假期间开展净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并于2015年3月5日前上将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文字材料报送市文明办,联系人:葛文敏,联系电话:8223496。
张家界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2月3日
湖南省文明办
关于寒假期间开展净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文明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9〕6号)以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更好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根据省文明办领导指示,在寒假期间开展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从2月1日至3月1日(学生寒假放假期间)。
二、工作重点
1. 加大网吧管理力度。着力整治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行为,强化日常管理,规范经营秩序,提升网吧服务水平和行业形象。坚决取缔“黑网吧”,及时终止“黑网吧”互联网接入服务。落实网吧社会监督制度,设立以“五老”人员为主的专门网吧监督员,及时制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
2. 大力净化荧屏声频。建立健全严格的节目审查和播出制度,严格控制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广播影视节目在大众传媒上播出。严把广告播出关,大力整治、依法查处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上刊播的各类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良广告。
3. 整治出版物市场和校园周边环境。及时查处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良出版物,对因审查不力、把关不严而流入市场的不良出版物,依法予以收缴。加强对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的书店、报刊亭的日常巡查力度,维护好校园周边的文化环境秩序。
三、有关要求
1. 提高思想认识。各地要充分认识净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
2. 加强组织领导。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涉及单位多,牵扯面广,责任重、要求高、难度大。各地文明办要发挥好牵头、组织和协调作用,联合当地教育、文化、公安、出版、通信、工商和新闻媒体等部门开展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步骤措施。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切实抓出成效。
3. 营造浓厚氛围。加强宣传报道,完善投诉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组织报纸、电台、电视台和新闻网站等广泛宣传当地开展工作情况,营造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各地要及时总结梳理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并报送省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处,省精神文明建设未成年人工作简报将开辟一期专栏择优刊发。
湖南省文明办
2015年1月27日
张家界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2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