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青少年中开展“七个一”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团委,市直机关团工委,张家界航院团委、吉大张家界校区团工委:
为隆重纪念学雷锋活动51周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化“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引导广大青少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踊跃参与“六城”同创工作,全面推动全市青少年文明素质导航行动,为我市加快推进国内外知名旅游胜地建设奉献青春、智慧和力量,团市委决定于3月份在全市青少年中深入开展“七个一”主题实践活动。具体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开展一次“送文明礼仪知识课”进青少年活动。要以青少年文明素质导航行动启动仪式为契机,在“3·5”前后,组织引导广大青少年以上一堂文明礼仪课为载体,大力宣传雷锋精神,消除人际隔阂,建立平等、和谐、友爱、互助的人际关系,引导青少年做文明人、做文明事,学习文明礼仪,发扬传统美德。各区县团委、市直各单位团组织要积极组织团干部、青年志愿者深入到学校、社区、农村开展文明礼仪宣讲、展示活动。各大中小学团组织、少先队组织要开展“文明礼仪进课堂”活动,邀请道德模范、文明礼仪专家和青少年文明礼仪典型到校园内举办文明礼仪报告会、座谈会和宣讲会,在广大青少年中普及文明礼仪知识,引导青少年争做文明市民。
(二)开展一次“青春擦亮美丽城市”卫生清洁活动。各级团组织、青联组织和少先队组织要积极参与文明、卫生城市创建,按照就近原则,广泛组织青少年在城区开展清扫卫生死角,捡拾白色垃圾,清除非法张贴物活动,美化市容市貌,营造“文明城市人人共建、卫生城市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开展一次“幸福共成长”希望工程一元捐活动。要按照自愿的原则,广泛动员共青团员和少先队员参与“希望工程一元捐”活动,按照学校共青团员、少先队员每人一元钱、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共青团员每人一天工资的劝募标准,积极筹措希望工程特别助学基金,用于资助困难学生和农民工子女,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开展的救灾助学活动。
(四)开展一次“保护澧水母亲河”义务植树活动。要以“3·12”植树节为契机,在环澧水母亲河流域,组织广大青少年深入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并积极开展绿色环保、生态保护、资源节约等理念宣传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增强植绿护绿和生态环保意识。
(五)开展一次“文明交通你我共遵守”文明劝导活动。要以“倡导文明交通”为主题,开展交通法律法规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积极加入到文明交通青年志愿者队伍中来,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劝导实践。切实加强对乱穿马路、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的及时劝导。在火车站、汽车站、公共汽车站台和主要交通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引导市民养成乘车自觉排队、主动让座等文明习惯。
(六)开展一次“光盘行动”节约宣传活动。要以“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为主题,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文明节约的消费理念,倡导节俭文明的生活方式。通过在各级团组织、青联组织和少先队组织以及广大大中小学生中,开展以“文明餐桌”为主要内容的节约行动,引导身边的亲人朋友在就餐时不铺张浪费、不大吃大喝,切实做到就餐“光盘”、餐桌文明,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理念真正内化为自己的行为习惯。
(七)开展一次“阳光助残”志愿服务活动。要聚焦残疾青少年群体,采取结对帮扶等方式,大力开展日常照料、就业支持、支教助学、文体活动、爱心捐赠5个方面的志愿服务,让残疾青少年充分感受温暖阳光。要尽力帮助其他残疾人及其家庭。针对孤寡、空巢老人心灵孤独、日常生活无人照料等问题,要动员组织广大青年志愿者开展给老人一次问候探望、进行一次文化生活服务、组织一次家庭聚餐、过一次生日及做一次健康体检等活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这项主题活动是大力推进青少年文明素质导航行动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市各级团组织、青联组织和少先队组织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把组织开展这项活动摆到重要工作日程,积极争取党政支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并明确专门人员,认真部署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广泛发动,精心组织。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调动全市各级团组织、青联组织和少先队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广泛动员青少年踊跃参与。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合力,为这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创造有利条件。活动中要打出团旗、队旗和青年志愿者旗,并佩带团徽、红领巾和青年志愿者标志,力争使活动符合青少年特点,体现共青团特色。
(三)严格考核,强化督查。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强化工作督查,把开展“七个一”主题活动的情况作为对全市各级团组织、青联组织和少先队组织工作考核和评奖推优的重要指标。
(四)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把做好宣传作为开展好这项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发挥团属新闻舆论阵地的作用,借助报纸、电视、电台、网络、手机等媒体,大力宣传报道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营造活动浓厚氛围,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导向。
全市各级团组织、青联组织和少先队组织要及时做好活动文字、图片、总结等各种材料的上报和典型推介工作,并将活动总结材料于4月1日前报团市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联系人:何漾 邮箱:zjjgqt@163.com 联系电话:8222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