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_张家界市精神文明办公室
张家界市精神文明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市文明办是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主要承担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工作。
2.机构情况。市文明办为市委宣传部代管的全额拔款副处级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精神文明创建指导科、未成年人教育科3个科室,2017年内设机构无变动情况。
3.人员情况。市文明办核定全额拔款事业编制5名,2017年实际在编在职5人,退休人员1人。无人员变动情况。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在市城区建成大型铁艺、仿生态公益广告30多处,组织开展了“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公益广告作品征集展示、第二届全市电视公益广告大赛及优秀作品展播、“经典诵读”普通话大赛、“道德大讲堂”等活动。开展第四届全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举办了“道德颂·爱之光”道德模范颁奖典礼。继续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举办了20多场次贺晓英先进事迹报告会。完成《红色热土·道德守望》全市道德模范故事集文稿审定。慰问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优秀志愿者20余人。
2、大力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突出抓好文明城市创建。4月20日,召开全市“六城同创”动员大会,以湖南省文明城市创建为统揽,统筹推进其他城市创建。推进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群众性创建活动,2个村获评第五届全国文明村镇,3个单位获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4个家庭获评全省文明家庭,1所获评全国首届文明校园,并评选表彰全市首届文明校园26个。
3、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继续开展提升学生文明素养行动、“非遗”进校园活动及未成年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常态开展了留守儿童“微心愿”征集认领活动。新建乡村学校少年宫23所,承办了全省“用心关怀·让爱回家”留守儿童关爱帮扶活动启动仪式。
4、常态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建成了市志愿服务总站,统一订制志愿者服装2200套,为9000多名志愿者购买了公益保险。重点扶持了张家界市爱心联盟等志愿服务组织。组织开展了“圆梦2017·爱心送考”“关爱留守儿童”“平安满意在张家界”千名青年志愿者服务十一旅游黄金周、六城同创“三导”、公共文化设施等系列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举办了“砥砺奋进的五年——以雷锋精神推动职业道德建设”专题宣讲报告会。
二、张家界市精神文明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张家界市精神文明办公室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单位2017年度收入总计458.2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86.24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72.03万元;支出总计458.2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04.16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54.11万元(基本支出结转6.06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48.04万元,经营结余0万元);与 2016年度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97.51万元,增长75.74 %,主要原因: 新成立“六城同创”工作经费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费增加。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386.24 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295.24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占本年收入的76.44%,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5.24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91.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和“事业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为“六城同创”工作的支持经费。占本年收入的23.56%。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304.16万元。
支出按功能分类,2017年度我单位支出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1.32万元,占本年支出95.7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0万元,占本年支出0.6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1万元,占本年支出1.8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1万元,占本年支出0.56%;住房保障支出3.42万元,占本年支出1.12%。
支出按项目和经济分类,2017年度我单位支出用于以下方面:
基本支出180.42万元(人员经费111.1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 69.2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9.32%。项目支出123.74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123.74万元,基本建设类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0.68%。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单位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52.07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95.24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6.8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52.07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36.41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5.65万元(基本支出结转6.06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09.59万元),与2016年决算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8.51万元,增幅44.55%。原因是精神文明道德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本年数236.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86.73万元增加49.68万元,增长 26.61%。原因主要是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102.01万元增加134.40万元,增长131.75 %,原因是2017年工资津补贴调增、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费增加。
支出按项目和经济分类,2017年度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用于以下方面:
基本支出160.90万元,占支出68.06%,其中:人员经费94.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公用经费66.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等。项目支出75.52万元,占支出31.94%,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0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75.52万元。
支出按功能分类,2017年度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本年数223.57万元,占支出94.5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本年数2.00万元,占支出0.85%;社会保障支出本年数5.71万元,占支出2.4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本年数1.71万元,占支出0.72%;住房保障支出本年数3.42万元,占支出1.45%。
1. 一般公共服务(类)2017年度年初预算91.17万元,支出决算223.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5.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费增加。
2.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17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年初无预算。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度年初预算5.71万元,支出决算5.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年度年初预算1.71万元,支出决算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 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度年初预算3.42万元,支出决算3.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4.00万元,支出决算8.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8.2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比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增加 3.64 万元,增幅71.51%,主要原因是文明办2017年没有公务用车运行预算经费,而当年因公车改革调剂进一台车辆,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上年数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6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2017年上半年通过公车改革调剂进一辆广本CR-V城市越野车,所以,本年度产生了车辆运行费用。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6.36万元,原因是上年无支出。
3. 公务接待费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00万元的59.25%,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减少接待任务,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72万元,原因是本年减少接待次数,控制接待标准。
其中:(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费支出2.37万元,主要是对口的上级部门及区县业务部门工作事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内公务接待共27批次、125人次。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72万元,原因是减少接待次数,控制了接待标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54万元,比2016年增加35.30万元,增幅113.00%,主要原因:本年商品服务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66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本年办公室搬迁增加办公设施购置。决算数比2016年度增加12.34 万元,原因是本年办公室搬迁增加办公设施购置。
按采购资金性质分类: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的政府采购总额为5.98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8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列支的政府采购总额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用其他资金列支的政府采购总额为6.68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8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
2.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整体绩效目标:
1. 提升全市城乡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中国梦”等公益广告宣传,抓好典型引领,举办系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2. 做好全市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创建工作。启动并推进湖南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全国第五届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及全国第一届文明校园评选活动的推荐、申报工作。组织开展全省文明窗口单位、文明社区(小区)、文明餐饮示范店等评选活动的推荐、申报工作。开展2018届张家界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及全市首届文明校园评选表彰活动。
3. 做好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未成年人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等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阵地的建管用。
4. 做好全市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加强学雷锋志愿服务的机制建设、阵地建设,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产出指标:
1. 在市城区建成大型铁艺、仿生态公益广告30多处,组织开展了“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公益广告作品征集展示、“经典诵读”普通话大赛、第四届全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等活动,完成《红色热土·道德守望》全市道德模范故事集文稿审定,慰问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优秀志愿者20余人,传播社会文明风尚,促进公民文明素质提升。
2. 全面启动了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印发了《张家界市创建湖南省文明城市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成立组织机构,分解创建任务,组织召开了动员会、专题讲座暨推进会议、整改推进会议等,开展“八大整治行动”,统揽“六城同创”。成功创建第五届全国文明村镇2个、文明单位3个,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1个;省级文明家庭4个家庭,省级文明窗口单位、文明社区(小区)、文明餐饮示范店9个;首届市级文明校园、文明标兵校园26个。
3. 建成未成人乡村学校少年宫23所。承办了全省“用心关怀·让爱回家”留守儿童关爱帮扶活动启动仪式。截止2017年底,全市共发展注册志愿者23万多人。新建了市志愿服务总站,统一订制志愿者服装2200套,购买志愿者公益保险9000多份。
效益指标:
1. 全市精神文明创建骨干队伍素质加快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基础工作得到夯实,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有所提升。
2. 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快速铺开,创建工作初显成效,城市面貌较以前明显改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
3. 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扎实推进,构建了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网络。
4. 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队伍日益壮大,志愿服务活动蓬勃开展,志愿服务精神和理念广泛传播。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九)商品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张家界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