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张家界市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市文明办是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主要承担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工作。
2.机构情况。市文明办为市委宣传部代管的全额副处级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精神文明创建指导科、未成年人教育科3个科室,2018年内设机构无变动情况。
3.人员情况。市文明办核定全额事业编制5名,2018年实际在编在职4人,年初调出人员1人。聘用公益性岗位3人。
4.重点工作计划:2018年,(1)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2)以湖南省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为龙头,切实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3)不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为我市加快发展提供了思想保证、精神动力、道德支撑和文化条件。(4)着力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及服务常态化。加强阵地建设,积极支持市志愿服务总站建设运行,实现文明创建单位、公共设施、街道社区、校园志愿服务站(点)全覆盖。(5)全力创建湖南省文明城市。组织召开了创建湖南省文明城市整改推进会、专题培训班、公益广告宣传推进会、重点行业领域公益广告宣传推进会,进一步对标对表,细化创建任务,强化责任落实。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2018年总支出783.53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94.92万元占总支出的12..11%,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676.05万元占总支出的86.28%,主要为推进湖南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支付的办公费、电费、差旅费、办公室会议室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费、三公经费、其他交通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是六城同创及文明城市创建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23万元占总支出的0.03%;其他资本性支出12.33万元占总支出的1.57%,主要为办公设施购置费。
二、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8年基本支出为173.72万元占总支出22.17%,主要是:(1)工资和福利支出94.92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聘用人员工资)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73.43万元,用于办公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费、车辆运行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基本支出中“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这里只反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资金支出数):2018年出国出境支出0万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车运行3万元),支出决算数1.22万元(其中:公车运行1.22万元、公务接待费不反映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资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7.43%。比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8.73万元减少7.51万元,减幅86.03%,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执行“三公经费”支出。市文明办共有车辆编制数1台、车辆数1台;(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15万元(奖励金);(4)办公设施购置费5.22万元(只反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资金支出数),主要购置办公电脑、桌椅等。
(二)项目支出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等情况:2018年部门项目资金来源753.8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48.04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466.29万元、其他资金139.53万元(主要是六城同创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费);本年支出:609.8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支出435.84万元、其他资金173.96万元),主要用于六城同创及文明城市创建的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差旅费、办公室会议室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是六城同创及文明城市创建支出)等及其他资本性支出的办公设施购置费;项目资金的结转144.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40.04万元)。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2018年项目支出609.80万元占总支出的77.82%。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情况:商品和服务支出602.61万元,主要用于六城同创和文明城市创建的办公费21.85万元、印刷费0.33万元、电费2万元、差旅费7.16万元、会议室维修费1.75万元、会议费10.62万元、培训费1.89万元、劳务费1.10万元、工会费2.52万元、其他交通费3.5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49.26万元(主要是六城同创、文明城市创建、扶贫帮扶支出);资本性支出情况:主要是市六创办办公设施购置费7.11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按照各项目资金要求执行支付,对每个项目的资金落实审批程序。
(2)资金使用合规性:资金使用上一直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中央“八项规定”及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做到专款专用,无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3)预、决算信息公开性上:市文明办认真完成财政布置的预算、决算分析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对部门预算绩效、决算整体支出绩效和“三公经费”支出等信息与市财政局信息网及市文明办部门网站同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经济性分析
2018年支出总计979.9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783.53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96.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52.33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44.06万元,经营结余0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21.65万元,增长113.83%,主要原因是市六城同创工作及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费收支及结余增加。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控制、节约绩效分析如下:
(1)截止2018年12月31日,市编办核定我单位编制5名,在职人数为4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00%。
(2)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7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75%。
(3)2018年单位上年结转154.11万元,年初预算159.08万元,本年追加预算666.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07.51万元、其他收入159.22万元),年末结余196.39万元,预算完成率为79.96%小于90%。
(4)2018年年初预算159.08万元,本年追加预算666.73万元,预算控制率为278.63%大于0
(5)市文明办在市委机关大院办公,无新俢楼堂馆所。
(6)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018年公用经费实际支出为78.65万元,年初预算安排62.36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126.12%大于100%。
(7)2018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7万元,支出决算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3%,控制率小于100%。
(8)以上部门整体支出预算完成率和控制率都是按2018年决算数进行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评价85.5分。自评结果真实。
(二)效率性分析 2018年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六个方面:
(1)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制发了《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继续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舆论阵地及市城区主要路段路口、公共场所、工地围挡、户外广告位、电子显示屏等重要部位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宣传,设置核心价值观大型宣传牌10余处,正在新建5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广场,武陵源区杨家坪村被评为全省首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示范点。持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组建宣讲报告团深入机关单位、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学校、企业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暨‘六城同创’”主题宣讲活动100多场次,听众10000多人次。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发布诚信“红黑榜”,市、区县人民法院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4批108人次。
(2)切实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
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将道德讲堂建设纳入各级文明村镇、单位、校园创建的重要内容,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制发了《张家界市评选表彰道德模范实施办法》《张家界市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激励帮扶礼遇实施办法(暂行)》等文件,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优秀志愿者等的学习宣传、慰问帮扶活动,为20多名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优秀志愿者等发放帮扶慰问金近20万元。继续组织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截止12月,推送中央文明网好人线索9700多条,1人获评中国好人,19人获评湖南好人。认真抓好乡村学校少年宫、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咨询室(站)、留守儿童之家等的建管用。举办了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建设推进会暨成果展。组织开展了网吧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继续推进提升学生文明素养行动,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在春节、清明节、六一儿童节等时间节点,组织广大未成年人开展“学习雷锋·做美德少年”“网上祭英烈”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举办全市庆“六一”暨“美德少年”表彰大会。组织开展全市“美德少年”评选活动,表彰美德少年31名。
(3)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
编发《张家界市六城同创市民手册》10万册,制作、发布 “讲文明·树新风”“中国梦”等公益广告4000余幅,供各地各部门制作刊发。制发《关于在全市开展“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树立婚丧喜庆事宜文明新风”工作的通知》《张家界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暨推进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着力遏制违规赈酒等不文明行为,倡导文明新风。着力推进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上网“四大行动”,举办了“老道湾杯”全国文明旅游漫画大赛颁奖典礼暨文明旅游漫画文化艺术节,助推文明旅游。深化“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制发了《关于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的通知》,深入挖掘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民俗文化、红色文化涵养文明。承办了“文明张家界·欢乐元宵节”2018年全省“我们的节日·元宵”主题活动。启动武陵源区全省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示范县(区)创建。
(4)着力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
制发了《张家界市2018年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方案》、《关于全市公共设施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的通知》《关于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文明行为引导、文明旅游督导”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等文件,推进志愿服务常态化。加强阵地建设,积极支持市志愿服务总站建设运行,实现文明创建单位、公共设施、街道社区、校园志愿服务站(点)全覆盖。加强队伍建设。重点扶持了张家界市爱心联盟、桑植县10帮1爱心协会等一批公益组织,全市现有湖南志愿服务网注册志愿服务组织400多个、志愿者25万多人。加强活动组织。先后组织开展了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春节邻里守望、义务植树、“关爱残疾人·圆梦微心愿”、“爱心送考·文明同行”、“文明交通劝导、文明行为引导、文明旅游督导”、千名青年志愿服务服务十一旅游黄金周、绿色卫士行动等系列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年开展“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1万多次。加强典型宣传。召开全市志愿服务工作会议、“国际志愿者日”座谈会,开展了第二届张家界市志愿服务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表彰优秀志愿20人、优秀志愿服务组织5个、志愿服务工作先进单位10个。获评全省优秀志愿者3名、优秀志愿服务项目1个。
(5)不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全力创建湖南省文明城市。先后制定印发了《湖南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表》《湖南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时间表》《张家界市创建湖南省文明城市督查要点》等指导性文件,进一步对标对表,细化创建任务,强化责任落实。组织召开了创建湖南省文明城市整改推进会、专题培训班、公益广告宣传推进会、重点行业领域公益广告宣传推进会等多次会议,开展了2018年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模拟测评,印发整改问题清单7批,会同市纪委、市监委、市六创办开展了多次文明城市创建专项督查。虢正贵、刘革安、刘绍建、单铸飞、郭天保等市领导多次现场调研指导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解决重点问题,有力推进了创建活动深入开展。10月22日、23日迎接省国调队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预计12月迎接省文明委实地考察验收。深入推进文明村镇、单位、校园创建。对全市届内的省、市级文明村镇、单位进行了复(抽)查,印发了《关于张家界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复查结果的通报》;参加新申报创建2018届省、市级文明单位动员会并进行专题辅导讲座20多次,强化创建指导;印发了《张家界市文明家庭评选和管理办法》等文件,推荐申报2018届湖南省文明单位16个、文明标兵单位6个、文明校园4个、文明标兵校园2个、文明家庭4个。开展2018届市级文明村镇、单位及届内省、市村镇、单位、校园、家庭考评,预计年内评选2018届市级文明村镇50个、文明行业3个、文明单位50个、文明标兵单位35个。
(6)夯实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基础
抓好总体谋划。5月8日,组织召开了第26次市文明委全体(扩大)会议,整合精神文明建设资源,构建“大文明”建设格局。加强队伍建设。5月17日至18日,举办了全市精神文明创建骨干培训班,系统培训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知识,开展志愿服务、身边好人推荐评议等具体工作交流,进一步提升了全市文明创建队伍综合素质。建设工作平台。建立“文明张家界”微信群和“文明张家界”QQ工作群,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交流;加强张家界文明网建设管理,积极推进网络精神文明传播。
(三)有效性分析
(1)“三公经费”:2018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车运行3万元),支出决算1.22万元(其中:2018年出国出境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22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比2017年支出减少7.51万元,减幅86.03%,主要原因是文明办2017年年初预算只安排公务接待费4万元,没有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因2017年年初通过公车改革调剂进一台车辆,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3万元,运行维护费支出1.2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加油、维修、年检、保险费等支出。本年公务接待费0.36万元用其他资金支付,不反映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决算支出。故2018年“三公经费”减少较大。“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厉行节约。
(2)机关运行经费:2018年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经费支出为72.63万元,比2017年增加6.09万元,增幅9.15%,主要原因是本年全面开展六城同创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工作业务范围、内容等支出相应增加。
(四)可持续性分析
(1)基本支出中的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市编办下达的部门机构数、在职人员编制数及人员公用经费额度,按实有数和政策依据编制当年预算,属持续性常规预算。
(2)项目支出中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志愿服务工作等职能性业务,其工作经费属持续性常规预算;六城同创、文明城市创建、精准扶贫驻村帮扶工作等属阶段性工作,因文明办工作业务经费预算有限,其工作经费支出占用经常性业务经费较大,其工作经费继续得到市政府、市财政既往支持。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本支出资金使用上,年初预算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甚少(如:医保、社保、公积金、综治奖等日常办公支出),实际支出中用项目经费弥补人员支出经费不足,至使年终整体支出绩效预决算指标完成率、控制率不达标。
(二)项目支出资金使用上,文明办因业务经费年初预算少,六城同创、文明城市创建、精准扶贫建扶等阶段性工作经费无年初预算,实际工作中大部分经费用于上述工作占比较大,对完成本单位主要职能工作经费不足有一定影响。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加强部门整体支出资金有效管理,做到支付有计划、有监督,保证各项支出指标与预算挂钩。
(二)继续加强制度建设,根据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进一步强化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运行,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有交效隆和可持续性。
(三)建议财政部门加强对我办财务管理方面的指导,帮助和促进本单位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张家界市文明办
2019年4月28日
附件4
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填报单位:张家界市文明办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评价标准 |
得分 |
||
投入(10分) |
目标设定(4分)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2 |
部门(单位)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评价要点:①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②是否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
|
合理:2分;较合理:1分;不合理:0分 |
2 |
||
绩效目标明确性 |
2 |
部门(单位)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评价要点:①是否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③是否与部门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④是否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
明确:2分;较明确:1分;不明确:0分 |
2 |
||||
预算配置(6分)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3 |
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局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3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3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3 |
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3分;“三公经费”变动率>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1.5 |
||||
过程(50分) |
预算执行 (32分) |
预算到位率 |
5 |
部门(单位)本年度部门预算数与部门决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预算完成程度。 |
预算到位率=预算数/决算数×100%。 |
≥90%:5分;每减少10%的完成率扣1分,扣完为止 |
4 |
||
预算控制率 |
5 |
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预算的调整程度。 |
预算控制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
≤0:5分;每增加10%的调整率扣1分,扣完为止 |
0 |
||||
结余结转率 |
5 |
部门(单位)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决算数×100%。
|
≤9%:5分;每增加10%的调整率扣1分,扣完为止 |
4 |
||||
预算执行32分 |
结余结转变动率 |
5 |
部门(单位)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与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对控制结转结余资金的努力程度。 |
结转结余变动率=[(本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100%。
|
≤10%:5分;每增加10%的调整率扣1分,扣完为止 |
4 |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4 |
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100%:4分;每增加5%的公用经费扣1分,扣完为止 |
0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5 |
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100%:5分;每增加1%的“三公经费”扣1分,扣完为止 |
5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3 |
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
90%-110%:3分;每超过(降低)10%的波动扣0.5分,扣完为止 |
0 |
||||
预算管理(18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5 |
部门(单位)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
健全:5分;比较健全:3分;不健全:0分 |
5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5 |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完全合规:5分;其它按照以上5个要点,有1点未达到扣1分,扣完为止 |
5 |
||||
预决算信息公开及完整性 |
5 |
部门(单位)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
评价要点: |
5个要点实现每实现1个得1分 |
5 |
||||
资产管理安全性 |
3 |
部门(单位)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5个要点均实现:3分;有1点未达到扣1分,扣完为止 |
5 |
||||
产出及效率(40分) |
职责履行(10分) |
工作实际完成率 |
5 |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
全部完成年度目标得5分,按年度目标的未完成任务百分比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5 |
||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
5 |
部门(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 |
根据绩效办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 |
5 |
||||
履职效益(30分) |
经济效益 |
20 |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此项单位若没有产生“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从以下方面评价:①在中央、省政府考核中评为良以上;②在部门考核中被评为良以上;③在市政府绩效评估考核中为优秀的;④获市级文明奖、综治奖优秀单位的;⑤全年无违反党的“八项规定”的;⑥无违反财政法规等行为的。 |
|||||
社会效益 |
20 |
||||||||
生态效益 |
|||||||||
行政效能 |
5 |
部门(单位)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情况。 |
根据部门自评材料评定 |
较好的计5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
5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5 |
社会公众或部门(单位)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90%(含)以上计5分; |
5 |
||||
总分 |
100 |
85.5 |
|||||||
|
附件5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填报单位:张家界市文明办 单位:万元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
编制数 |
2018年实际 在职人数 |
控制率 |
||||
5 |
4 |
125% |
|||||
经费控制情况 |
2017年 决算数 |
2018年 预算数 |
2018年预算调整数 |
2018年 决算数 |
|||
三公经费 |
8.73 |
7 |
—— |
1.22 |
|||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
6.36 |
3 |
—— |
1.22 |
|||
其中:公车购置 |
—— |
|
|||||
公车运行维护 |
6.36 |
3 |
—— |
1.22 |
|||
2.因公出国 |
—— |
|
|||||
3.公务接待 |
2.37 |
4 |
—— |
0.08 |
|||
项目支出 |
123.74 |
50 |
—— |
609.80 |
|||
1.业务工作专项 |
123.74 |
50 |
—— |
609.80 |
|||
2.运行维护专项 |
—— |
|
|||||
…… |
—— |
|
|||||
公用经费 |
63.29 |
62.36 |
—— |
73.43 |
|||
其中:办公经费 |
9.81 |
8 |
—— |
6.09 |
|||
水费、电费、差旅费 |
5.49 |
5 |
—— |
2.57 |
|||
会议费、培训费 |
0.02 |
2 |
—— |
0 |
|||
政府采购金额 |
—— |
3 |
—— |
12.33 |
|||
部门整体支出 |
—— |
159.08 |
826.81 |
78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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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堂馆所控制情况 (2018年完工项目) |
批复规模(㎡) |
实际规模(㎡) |
规模控制率 |
预算投资(万元) |
实际投资 (万元) |
投资概算 控制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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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
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等制度执行机关财务收、支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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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项目支出”需要填报除专项资金和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项目情况;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表中打“——”部分不需填写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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