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张家界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第三次会议暨评委会第二次会议召开
11月12日,第六届张家界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第三次会议暨评委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市文明委副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红日,市文明委副主任、市政协副主席周芳,市文明委副主任、张家界军分区副司令员张贻龙出席会议,第六届张家界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成员、评委会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组委会办公室主任孙鹏关于第六届张家界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前段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观看了市道德模范正式候选人基本情况,审议通过了市道德模范评选办法,并投票评审出22名第六届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初步人选。
据悉,6月23日第六届张家界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第二次会议暨评委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后,活动组委会于7月2日对初评的32名市道德模范正式候选人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张家界日报、张家界市广播电视台、张家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红网张家界站、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张家界文明网等媒体进行了公示,7月下旬至10月下旬,对32名正式候选人的事迹拍摄专题片,并在市电视台进行了展播,11月上旬,组织了210名公众代表投票,按照公众代表投票占30%、评委会投票占70%的比例,评选出第六届张家界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初步人选。
会上,陈红日充分肯定了全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取得的成效。他指出,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意义在于通过评、比、学,让大家感知模范事迹、感受道德力量、弘扬模范精神、涵育高尚品格, 引导人们参与道德实践,促进市民文明素质、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他要求,全社会要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共同营造学习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关爱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